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46617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现结合我州文体广电旅游系统实际制定《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的通知》,结合文体广电旅游系统工作实际,定于5月至12月,组织在全州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现将相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 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 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 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1.加强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的学习。将习近平法 治思想、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知识等纳入政治理论学 习重点内容,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 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单位职工 大会及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推动文体广电旅游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公共场所布展宣传。各单位利用办公区域电子屏,播放宣 传民法典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利用各级博物馆、图 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以及各景区游客服务中 心等公共区域,设置民法典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宣海报等,打造公共文化民法典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公共文化科、文化遗产科,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3.加强网络宣传。利用各单位相关网站、单位内部微信群等 进行民法典知识及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的宣传,推送相关文章及视 频等宣传资料。同步发布、转载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 的民法典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宣传信息,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局办公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4.参加州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5.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围绕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征集制作一批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结合典型 案例说法,宣传民营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罪与非罪的界限。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6.结合实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具体举措,宣传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结合持续深化“五个通办”改革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办理工作,广泛宣传我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新举措新成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7.依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宣传化工和危化 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强化市场主体“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专班、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8.各单位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进行阶段性总结。要任务抓紧抓好。 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 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和舆论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 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文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经营。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单位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 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简报等,于5月31日前报送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情况于12月2日前报送。联系人:胡杨,电话0855-8271320,邮箱:qdnzwgjzf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