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网站!

个人中心| 设为首页| 收藏此页| 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招募文化旅游等领域资深专家组建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通告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推动黔东南州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旅游等领域资深专家,组建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为黔东南州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供智力支撑。

具体招募事宜详见《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方案》。

欢迎报名参加。

联系人:邰磊,联系电话:0855-8272087,传真:0855-8272128,邮箱:594915797@qq.com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5年6月16日

   

   

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创新旅游景区联动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贵改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先行先试、提质增效、融合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做好与《贵州省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2024-2035)》衔接联动,聚焦景区联动发展,组建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支撑、决策咨询、参谋助手作用,精准黔东南州文体旅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申报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化旅游,学术严谨、作风端正,能够有时间、有精力、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2.专业条件

(1)熟悉旅游法律、法规、政策和黔东南州文化旅游发展情况,长期从事与文化、生态、民俗、研学、康养、导游、餐饮、住宿及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体育旅游、旅游发展战略等旅游行业相关研究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特别优秀的对某一旅游项目有相当的学术造诣或突出业绩的专家可不受学历和职称(职务)限制;

(3)身体健康,能胜任黔东南州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评审及调研等工作;

(4)遵守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工作制度,接受监督与管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申报对象: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

(2)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3)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明确推荐申报范围

符合前述申报推荐条件的国内专家,均可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申报。

(三)明确聘任时间

实行任期聘任制,入选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2年,可连聘连任。

(四)明确专家库专家职责

1.权利

(1)对黔东南州文体旅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科学化咨询、合理化建议、专业化指导;

(2)参与拟定黔东南文体旅游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计划、方案等;

(3)参与黔东南州旅游各类业务项目的咨询、评审、验收工作;
    (4)参与黔东南州A级景区、等级民宿、乡村旅游村寨、等级农家乐以及导游、讲解员培育培训等调研、评审工作;

(5)参与黔东南州旅游研究、宣传、交流、推广等工作;

(6)参与黔东南州旅游实践调研等工作;

(7)可申报黔东南州旅游发展方面的研究课题;

(8)承办黔东南州旅游发展方面需要支持的其他工作。

(9)依法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10)受邀请参加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后,享受一定的经费补助。

(11)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黔东南州组织开展的旅游业务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除因个人有特殊情况外;

(2)认真履行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工作方面的专家职责;

(3)遵守并保密在参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过程中所涉密的事项;

(4)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的情况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情况;

(6)客观公正地进行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明确专家智库专家管理及退出机制

1.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每一位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参与工作记录资料。

2.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3.专家智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考评制度,实行年检制:

(1)专家智库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违纪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指导工作的,经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停止担任专家智库的专家并解除聘用关系和收回聘任证书。

(2)根据专家智库专家在本年度内参加指导活动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并收回聘任证书。

4.专家智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聘用和退出:

(1)本人申请(或身体情况)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

(3)滥用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聘任证书参加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以外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咨询、评审、调研等活动的;

(4)私下接触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利害关系人,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透露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造成不利影响的;

(5)在咨询、评审、调研等过程中滥用职权,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6)搜集其他专家信息或者与其他专家串联以实现非法目的的;

(7)在一个聘期内受过两次以上中止咨询、评审、调研处理等情形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等情形的。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公告要求,填写《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推荐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报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推荐或建议列入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专家进行初评。

(三)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领导小组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提交初评意见的专家名单进行审议,拟入选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专家名单。

(四)将拟入选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专家名单,通过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公示对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拟入选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专家名单报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研究。

(五)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布入选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名单。

(六)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首届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的专家颁发“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聘任证书。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5年5月16日-6月15日)

通过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征集专家信息,切实提高申报推荐活动的知晓率,扩大申报推荐活动参与面。

(二)推荐与自荐(2025年6月16-30日)

各地各单位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也可由个人进行自荐。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申报材料均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2025年7月1-10日)

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初步拟入选专家名单。

(四)公示(2025年7月20日前)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布入选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专家聘书。

五、组织领导

为有序开展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特成立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统筹组建专家智库相关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制定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申报、审核、评选、公布专家智库专家人员名单等工作,颁发“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聘任证书。

3.制定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管理、咨询制度。

4.制定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任期考核、聘用、退出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 本次组建工作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对违反公开征集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领导小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征集工作的评审、考评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征集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凡发现并经查实专家在报名、考评、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组建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推荐申报表.docx

黔东南州旅游专家智库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docx